transpt.gif (28639 bytes)完善交通管理是缓解城市中心区交通的有效手段

哈尔滨建筑大学交通学院 陈洪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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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城市中心区交通问题时,不应忽略其目的在于完善中心区的城市综合功能。因此过分强调交通系统的通畅、快速、大容量,甚至应用传统的单调递增模式预测交通,以现有道路处理交通能力作为容量依据的道路扩建思路均将导致交通处理的错误决策。因此认为在城市中心区应以完善交通管理系统,最大限度地提高道路利用效率为主要处理手段,此处所谓交通管理应理解为广义交通管理,具体应考虑以下几方面:

 

一、控制进入中心区的交通总量

城市中心区是城市形象集中体现的区域,任何过分影响这一形象的作法均不应采用,具体作法宜为:

  1. 不在中心区布设吸引外部交通的道路交通设施,如穿越式快速道路系统、单点立体交叉、大型客货集中站等,使该区尽量接受以其为起迄点的客运交通。
  2. 限制货运车辆进入或穿越中心区(或定时定区限制)。
  3. 用中心区停车限制政策控制进入中心区车辆数。
  4. 完善中心区公共交通系统,以各种大运量交通方式取代单体车辆并优化公交线网及站点。

 

二、提高中心区道路设施的利用效率

  1. 完善中心区道路网及道路功能结构,最大限度地“盘活”道路交通资产。
  2. 提高道路路段通行能力,清除各类违章占道、路边违章停车等。并根据车速压缩车行道宽度以增设车道。
  3. 提高平面交叉口通行能力,采用拓宽路口、渠化、妥善安排停车线位置等措施提高交叉口通行能力。
  4. 在充分论证条件下科学地实行单向交通。

 

三、加大中心区交通管控力度

在我国城市中由于交通管控力度不够,道路的通行能力极度下降,普通道路系统一条车道的通行能力多在1000pcu/h以下,有的甚至低于600 pcu/h。对此科学合理地实施交通管控措施极为必要:

  1. 加大交通管控投入力度,完善道路交通设施。
  2. 完善道路交通管控系统,在已有交通管控中心条件下加强补充系统控制软件,开发交通诱导系统。
  3. 加大常规交通管控实施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