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交通与环境协调发展将引起高层重视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李晓江
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CICCED)于1998年设立了由德国政府资助的交通与环境工作组。该工作组由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部、交通部和国家机械工业局等部门的6位中国专家和2位德国与瑞士专家组成。工作组的三年工作计划中把城市交通与环境问题作为第一年的工作内容。
交通与环境工作组于去年下半年开展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和大连等8个城市交通与环境状况调研,并于今年三月召开了城市交通与环境国际研讨会。今年六月,工作组在对德国、瑞士、荷兰和捷克等四国的城市交通与环境状况考察后,在德国乌帕托市举行了两天工作组会议。会议期间,中外专家讨论并形成了关于中国城市交通与环境问题的建议书(初稿)。该建议书经中外专家修改后,将于今年秋季通过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向中国政府提交。为了让行业内专业人士了解有关情况,这里对建议书的内容框架做一介绍。
建议书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城市交通与环境发展的目标。建议书指出城市交通政策应当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满足居民不断增长的出行需求,同时也应有利于环境状况的改善;指出城市交通已经成为一些大城市主要污染源,交通环境应当尽快得到持久性的改善;建议政府对城市交通与环境状况采取整体的、积极的、有计划的行动。
第二部分列举了空气与噪声污染、资源消耗、交通事故、土地占用、时间损失等与城市交通相关的损失与危害;指出城市交通发展不当造成了巨额损失,并阻碍了城市经济社会发展。
第三部分提出战略性政策建议,包括:中央政府应当在城市交通的立法与宏观政策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通过立法建立由城市规划、交通规划、交通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交通等部门组成的协调机构,判定和实施城市交通政策;交通价格与税费政策应当支持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有助于高效率和环境友好的交通方式(如公共交通、自行车和步行交通);加强法制建设,加强市民的交通法规和交通环境意识教育等。
第四部分是关于交通与环境发展的具体措施建议,包括:在政策、资金、路权等方面实行公共交通优先;保护和引导自行车交通合理发展;限制私人机动化交通方式;加强城市交通与城市间交通的协调;通过城市土地利用的控制改善交通结构;强化交通污染监测与控制;全面改善现有机动车车况,减少尾气排放。
第五部分建议选择若干个大城市开展城市交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试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