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意改革,推进公交行业快速稳步发展
——深圳公交管理体制改革回顾
深圳市运输局交通处 黄敏
深圳公交发展与特区经济发展过程一样,经历了一个不断改革完善的复杂过程,并且这一过程还在继续推进。我们对二十年来深圳公交管理体制的变化作一系统的回顾,发现这一复杂历程可以总结为“顺应市场经济规律,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规范公交企业经营行为,培育良好市场环境;促进企业优化发展,丰富公交服务层次;提高公交服务质量,确保公交超前发展。”
具体来讲,主要有以下几点值得探讨的改革举措。
专营体制有助于一个城市公交行业的规范发展,这已经为我市及其它特区公交行业的发展实践所证明。我市先推行区域专营体制,这一体制保证了深圳公交(集团)公司的快速发展。一段时期以来,对我市公交需求的满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这种区域专营体制直接导致了我市公交(集团)公司对公交市场的完全垄断,这种绝对的垄断阻碍了我市公交市场的良性发展,也不利于公交企业自身的发展和改进,公交发展一度难于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滞后于深圳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总结既有体制利弊,并积极借鉴香港城市公交发展的先进经验,我市及时调整了区域专营体制,在我市新的城市公共大巴专营条例中,区域专营体制已改革为线路专营模式,遵循市场自身发展的规律,适度引入竞争,促进公共交通行业的快速、优化发展。
行政审批制度不利于提高政府行政的透明度,而且对于社会公共市场资源的分配,很难保证对公交市场参予者都公平。我市积极探索,对这种资源分配方式加以改革,推行公开招标,营造了一种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更加符合“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法则,有利于资源的快速、优质、高效利用和开发,促进良性市场的形成。
改革行政干预传统做法,是市场充分发展的必然要求。一直以来,我市不仅仅将公交当作公益事业,更重要的是我们将之作为一种城市基础的产业来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充分发挥市场在公交产业资源配置中的主要作用,放弃行政直接干预做法,转向借助宏观调控手段对产业结构、发展方向等作出及时有效的调整。目前,我市在这方面主要依靠交通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范作用,推进依法治运。另外,对于产业发展的诸多问题,我们充分发挥产业政策的指引作用。透明度高的产业政策为深圳公交市场的规范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也使企业得以自觉遵循产业发展方向的指引,加强自身管理,规范经营。比如我局针对我市公共中小巴行业历史情况急需调整,提出贯彻推行“三改一加强”(改革经营机制),为我市中小巴行业健康地发展壮大起到了重要的引导和推动作用。我市还借助各种评比评分指标等引导企业加强自身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专营制度实施初期,我市对专营企业实行定利润补贴制度,在实践运作过程中,我们及时检讨这种政策带来的专营企业不思改进,缺乏竞争等现代企业经营理念的弊端,及时调整补贴制度为定额补贴制度,即定出每年总的补贴款额,不考虑企业利润能否达到,并对补贴数目实行三年不变的政策,激励专营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参与者,在遵循产业发展规律的情况下自觉提高管理水平和改善服务。另外,在公平产业发展政策的带动下,大批客源少的冷僻线路亦得以在没有政府补贴的情况下,迅速得以开辟。一时间,中小巴、大巴、冷气巴士、观光购物巴士甚至地铁都迅速发展起来,吸引大批资金注入公交产业,使公交服务层次得以丰富,市场日见兴盛蓬勃,企业获益于改革,市民和政府更从改革中体会到宏观政策的巨大生命力,保证了公交在市民出行和政府交通发展策略中的优先地位,从而有了优先发展的市场基础和政策保证。
面对公交市场的快速丰富和发展,我们的决策所包括的信息量日见增大。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积极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决策科学化,对于交通决策机制改革显得很必要。我局已经完成了公交数据库的建立工作,这一数据库包括了公共大巴、出租车、公共中小巴等内容广泛、条理清晰的实时信息,为决策提供了大量科学的依据,大大提高了行政决策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交通是经济发展先行官在城间交通的发展上得到业界的认同和推行。但对于城市公共交通,却少有先通交通,再人商进驻的实例。我市对比世界经济发达城市认识到这种交通发展思路的局限性,力求发展思路的突破,为特区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今年我市特区外宝安、龙岗两区的“村村通公交”工程就是突破传统公交发展思路,先于城市发展,甚至致力于推动深圳农村城市化的先进的发展思路。我们相信,用不了几年,我们将能欣喜地看到这种新的发展思路带来的特区新的变化。
我市公交管理体制还在不断的发展完善中,今后我们还将继续解放思想,积极探求更多的先进的发展思路。